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比较分散,各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不易控制,尤其是对臭气的治理存在不少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市内所有进口及国内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家落实搬迁入“园区管理”,在提升企业效能的同时,也将淘汰关停技术含量低、清洁生产水平低的落后企业。 清远市进口废塑料“圈区管理”园区选址位于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边,占地面积1791亩,其中规划工业用地1160亩,规划形成海关监管区、再生塑料交易区、再生塑料初加工区、配套基础设施区及科技研发中心等,对进入“圈区管理”的企业将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市58家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中仅有18家有意愿迁入“圈区管理”,对其余40家暂不入园企业,将按照标准进行原址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将制定严格的标准,从2015年到2016年底分阶段实施。整治标准将主要分为生产合法性标准、污染防治标准、消防及安全标准三个方面,其中污染防治标准方面,要求企业污水处理规模和工艺可行,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废气排放环节废气收集率达90%以上并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2016年12月底前整治未达标的企业,将由所在地政府责令关停或限期搬迁进入“圈区管理”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