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位于河间市西环的一塑料加工厂起火,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所幸无人员被困和受伤。2月14日早晨,大火被扑灭。
13日14时,河间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5部消防车及2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市消防支队要求增援。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肃宁中队1车6人、献县中队1车6人、沧州市郑州路中队4车11人及全勤指挥部赶赴现场处置。
14时19分,河间中队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侦查了解,救援人员得知,起火的是加工厂塑料制品生产车间及库存仓库,起火物为塑料厂的下脚料,仓库及车间均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无人员被困和伤亡。
指挥员命令一个战斗小组铺设单干线两支水枪去北部车间阻截火势,另一个战斗小组铺设单干线两支水枪分别对南部仓库和中间空地原料堆垛出水控制火势,并协调调集4部挖掘机前来协助处置火灾。随后,增援力量先后到场,并协同灭火,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月14日7时35分,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消防官兵留守现场进行清理,以防止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