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进行修订,进口废塑料相关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和健全,2015年更是政策法规密集修改和发布的一年:
2015年进口废塑料行业政策修改频繁
新环保法正式实施 被称“史上最严”
1月1日,这次环保法的修订主要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应对;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的衔接等十二个方面。新环保法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且罚款上不封顶,被称为史上最严。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发布 废塑料有重要改动
1月1日,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2009年公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项下,乙烯聚合物的废塑料及下脚料中新添“铝塑复合膜”一项,适用环境保护标准GB 16487.12。
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明确规定“从居民家收集的或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的已使用过的塑料袋、膜、网,以及已使用过的农用塑料膜和已使用过的农用塑料软管”、“废编织袋和废麻袋”为禁止进口货品。
废塑料加工贸易类进出口风云突变
1月1日, 商务部、海关总署《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实施,全部五类商品编号的废塑料的加工贸易类进出口被禁止;11月10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苯乙烯类聚合物允许进口。
修正后的固废法实行,“自动许可进口”成历史名词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七部法律修改的决定。其中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自动许可进口”修改为“非限制进口”;同时,删去第三款中的“进口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
再生资源增值税新政实行
7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该政策与原有《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相比较,主要是增加了对再生资源类的税收优惠,给予相关综合利用资源及产品30%- 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海关面向全国推广汇总征税,进口企业利好政策
7月27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向全国推广汇总征税。啥叫汇总征税,简单说来就是“先放后税,汇总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