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或者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占财政收入95%左右。将国家比作“机器”,税收是保证“机器”正常运行的燃料。纳税人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现代财务学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必然选择公司税收负担最小化。而税法可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产品生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产品用什么方式生产,是自己生产还是委托别人生产,不同组织的生产方式将会产生不同的经营结果。目前,我国企业中的生产方式主要有自行生产、委托生产、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能力、技术、环境、成本等因素来判断和选择适合自己的生产方式。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对税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公司设立之前就应该对将来产品的生产方式做一个合理安排和选择,避免盲目生产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税收风险,造成巨大的损失。
纳税筹划就是通过对企业决策、做业务、签合同的方式进行合法调整,充分运用税法、管理、财务、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最新政策,实现合理、合法、税务官员认可的方式,把企业的税负减下来。
企业有选择生产方式的权利,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高管应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税收政策来选择不同的生产方式,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企业涉税风险及其成因涉税风险是指纳税人面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涉及到的风险,包括多交税风险和少交税风险。政策信息风险、业务流程风险、灵活处置风险、制度安排风险等四种风险会导致企业多缴税。少缴税风险包括故意逃避纳税风险、空白漏洞风险、弹性寻租风险、政策信息风险、纳税筹划风险。为严肃税法和增加财政收入,对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处罚的力度;稽查力度和手段不断增强。从我国纳税筹划的实践情况分析,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包括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筹划)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第一,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选择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实施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纳税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第二,纳税筹划具有条件性。纳税筹划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纳税人适用的财税政策。纳税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财税政策的灵活运用,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纳税筹划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第三,纳税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严格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开展纳税筹划。但是纳税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
一般来说,为了能够分析判断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评估人员一般首先会对取得的塑料制品行业资料和塑料制品市场生产、销售一般规律进行学习和掌握,初步掌握该塑料制品生产的自身特点,对该评估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方法、生产征免税产品原材料消耗、征免税产品进项税金的分摊计算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然后评估人员针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资料、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存根和申报抵扣联等相关资料(包括征管系统内数据及纳税人的纸质报送资料)进行系统审核,对该企业按纳税评估各项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形成以守法为前提的纳税观念,境内的IBM、惠普、诺基亚、壳牌等都设有专门的税务经理,并且与中国的税务咨询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以防止企业在税务上受到惩罚。
三、纳税筹划税收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应该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下,对税收政策的合法运用,它将贯穿于企业投资决策、融资决策、运营决策、分配决策甚至清算等环节。
税收筹划的特点具有合法性、筹划性、风险性、方式多样性、综合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首先,税收筹划是企业中长期决策的组成部分;其次,这种战略筹划必须是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合法的行为;第三,非税成本可能更重要,即必须考虑所有的商业成本,而不仅仅是税收因素,税收筹划必须纳入企业经营战略的总体进行综合衡量;简要地说,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框架基础之上通过对税收事项的合理安排达到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
四、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确立纳税筹划总体部署规代经济信息塑料制品制造企业必须对税法的精神内涵有一个准确的理解。
就塑料制品制造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建立在塑料制品制造企业发展战略基础之上,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对中短期税收筹划而言,塑料制品制造企业重构业务模式或者转变收入实现方式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任何违背税收精神或者内涵的税收企图都有可能形成税收风险。确立税收筹划的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守法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保护性原则、账证完整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实现收益与风险、节税与增税、节税目标和整体理财目标。
任何具体的东西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很可能是越具体的法律规定越有缺陷。例如一些税法列出了应税所得的各个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可能把所有形式都概括进去,而且各个项目有时难以区分得特别清楚,所以纳税人就可利用不同项目,不同的税率的规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项目,降低实际纳税税负。
必须建立内部涉税风险控制制度财务部自身进行的风险控制,要求财务部门做到账目无误,税款计算和申报无误,纳税及时足额;财务部与其他部门配合,控制涉税风险,涉税风险审查机构可设在财务部或审计部,但必须得到其他部门配合与支持,如销售部门在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时,应与涉税风险审查部门沟通。企业在制订经营计划或投资、融资计划时,应听取涉税风险审查部门意见。
塑料制品制造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税务筹划的重点。所得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是利用税率的高低差异,通过制定纳税计划来减少缴纳所得税的节税方法。具体包括价格转移筹划技术、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和纳税、选择低税率地区投资和纳税的筹划方法。
转移定价筹划策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对其所经营的商品价格的制定具有法定的自主权,只要买卖双方同意,某种商品的交易价格就可以高于或低于其市场标准价格。关联公司之间偏离市场标准价格的内部交易定价,一般被称为转移定价。一些跨国公司就是利用转移定价以实现公司经营的各种战略目标,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以减轻所得税负。选择低税率地区投资和纳税。国家对不同地区的所得税政策倾斜是不同的。其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是仅针对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企业纳税人而言,有重要的节税意义。
所得税税额的纳税筹划。所得税税额的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在这一筹划方,主要是利用税法规定的所得税减免优惠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为了吸引外资,促进高新技术发展,鼓励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产品的发展等,制定了一系列减免税额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免征额,优惠退税和再投资退税,亏损弥补等。
设立新企业的税额筹划策略。我国对不同新企业规定了不同的所得税政策。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特殊企业规定了减免税的规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区福利,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免征所得税。
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营5个月后发现增值税税负高达12%,而一般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仅为5%左右。经过深入分析,原因在于该公司的原材料废旧塑料主要靠自己收购,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税负一直居高不下。如果该公司改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进废旧塑料,则可以取得一定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于是,该公司决策层决定不再自己收购原材料,这样可以根据物资回收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17%的进项税额抵扣。然而,过一段时间后,由于回收单位本身需要盈利,该公司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的同时,原材料的成本也大大增加,税负虽然降低了,但企业的利润并没有增加。怎样才能既降低税负,又降低原材料成本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78号)的规定,如果投资设立一个废旧塑料回收公司的话,不仅回收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而且仍可根据回收公司开具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该公司遇到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经调查、分析,设立回收公司增加的成本(注册费用、管理成本等)并不高,这部分成本基本上属于固定成本,低于节省的税收,而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的收益会越来越多。
筹划前后有关数据对比如下:筹划前:该公司80%的原材料自行收购,20%的原材料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四个月内自行收购废旧塑料400吨,每吨2000元,合计800000元;从经营单位购入废旧塑料83.33吨,每吨2400元,合计19992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3986.4元;其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4万元;生产的塑料制品对外销售收入150万元。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1500000x筹划后:接下去的4个月,公司的生产规模与前4个月相同。回收公司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收购废旧塑料483.33吨,以每吨2400元(与其他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销售价相同)的价格销售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其它资料不变。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回收公司免征增值税。允许抵免的进项税五、结论税收筹划作为税收策略的主要表现形式,首要的考虑应该是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否则将会给纳税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税收策略也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税收筹划的展开,不仅要考虑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的发展战略使之成为塑料制品制造企业不断壮大的推动器,还要充分考虑到国家的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的未来走向,为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最合适的税收策略。